關於這個部份,經過「惜根台灣」的詹順貴律師分析
林務所的BOT因面積低於環評法規定的5公頃(為4.55公頃」,很技巧地避過了環評法。要打行政訴訟完全沒有贏面。
金門縣政府的開發案就是這樣,運用許多漏洞,而能大肆開發,機場前道路就是這樣,沿著國家公園計畫範圍邊緣開闢,明明對國家公園中山林有影響
卻拿他沒輒。
各位也許不知道,金門尚未招標的BOT高達12件
不過,我們協會在去年就盯著南莒湖的案子,曾行文農委會促其在南莒湖及前埔溪劃保護區。
農委會只回我們:劃設保護區的地方主管是「金門縣政府」,要他們主動提出才行。
但在往返的公文中,我們發現金門縣政府提到了南莒湖屬土地分區之保護區,且水獺棲息需面積廣大且線狀水域空間
雖然縣政府死不肯進行環境監測來證實前埔溪是水獺的「熱點」。
但南莒湖及前埔溪水域皆符合這些條件(線狀水域、面積廣大)
我們協會正在酌磨是否促農委會要求縣政竛劃保護區,但說實在,我們人力、兵力也都有限
缺乏人才使我們多年來對縣府的戰爭力有未逮,急需相關人才加入,當務之急需要有人幫我取得這地方的「土地分區」資料,以及這地方的生態監測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