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代入伍的弟兄們大概都聽說過.整件事情大意如此.金門曾經發生過這樣的事.有一連隊在用餐時.自願役軍士官慘遭步槍及手榴彈"屠殺"事件.那位下手的"行刑手"是一車輛保養場的補給士.因為外購零件價格"以少報多"被查出來.被釘得很慘!一時想不開利用上哨時全副武裝衝進餐廳.一聲令下!喝令"自願役的留下"!其他的出去!隨即持步槍掃射!投擲手榴彈!當場眾人哀鴻遍野.開膛破肚.血肉模糊!"他"最後自殺身亡.....
從此以後只要是大部隊集合.就一定會有持槍警戒哨一前一後站崗!其他軍種我不知道.陸軍則下令在上衣領口內側一律縫上.寬約1公分長約6.7公分的白布條.上面寫上兵籍號碼及姓名.褲子部分則是縫在褲腰右內側.書寫上相同的個人資料....當時命令下達時連上只是說服裝常常有失竊事件.如此要求只是要遏止失竊事件不要再發生而已.退伍後朋友們聊起來"金門事件".方才恍然大悟!原來是"讓衣服褲子交待誰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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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阿JO 於 2015-11-14 00:04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