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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則發表於 2011-08-22 19:50 - 發短訊 - 加好友 顯示全部文章
如此說來.今年民國100年.
除役義務役士兵:36歲(民國64年出生)。
除役義務役士官:50歲(民國50年出生)。
在以前.義務役士兵於40歲除役.
近年來已改成36歲即可除役.
唯義務役士官除役歲數未做變更.
唉!!
當年比義務役士兵多領ㄌ一.二萬的薪餉.
後備卻長達至50歲....
是義務役士官的體能狀況比較強嗎?
還是另有其他因素?
人生一百五十過
寄情山水溪澗中
冷看溪畔一卵石
在山曾是骨嶙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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