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升上五年級後.我就曾經幹過作奸犯科的買賣....
當時.依照校規規定.五.六年級生依照年級及班級.
每星期輪流擔任學校的"糾察隊".
隊員手臂袖子要用迴紋針別上.紅布白字上面大大的兩個字"糾察"的臂章.
而糾察隊的主要任務.除了分別維持各校門入口的秩序外.
就是登記遲到或服裝不整的同學違記嘍.
每當早自習鈴聲響起.糾察隊員立馬轉移到各樓層走廊.
登記各班早自習的秩序是否良好..等職責.
所以.能被老師挑選成為隊員.那肯定是學業品德兼優的學生才有這樣的機會.
而我幹下作奸犯科的事.情節如下....
當時我和另一糾察同學.
走到同學們最喜歡躲藏的蒸飯間時.
一票人正利用下課時間.聚賭著成捆綁著的象皮筋.
"別動"...一聲吼下去...頓時所有人呆若木雞.動都不敢動.
我倆慢條斯理的.他忙著登記高年級同學學號.
我呢.則喜孜孜的撿拾起大概有上千條的象皮筋.
把褲子的口袋塞了個滿滿滿....
事後.登記的名單我們上交給導護老師.
而那一大包的象皮筋.我倆就只交出少少的百來條.
其他的絕大部份.就二一添做五.隱數分贓變賣...
聚賭的高年級同學.則被處罰星期日返校勞動服務.恨的是牙癢癢.
明知數量被暗槓掉了.卻也莫可奈何....
於是.我倆與六年級生之間的冤冤相報.
充斥在校園各個角落...福利社.廁所裡故意的碰撞.
乃至於莫須有的違記罪名....從此沒完沒了
事隔40年.我記憶猶新.在此自白了當年的貪污情節.
也算是了卻了心中的掛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