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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則發表於 2012-03-23 08:11 - 發短訊 - 加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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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隨部隊由宜蘭礁溪移防到台中401破冬時
我已經接了參三這個爛缺9個月 心中一直有個隱憂
我心裡有數 我寫的各式報表 除了武器械彈的報表是真的
其它的情報 訓練 作戰報表大多是紙上作業 幾乎都是假的
我很怕哪一天烏雲罩頂東窗事發 被依偽造文書罪送軍法
某日整理庫房發現了一本陸海空軍刑法 我如獲至寶
從頭仔細翻到尾 發現軍法居然沒有偽造文書這條罪
從此我辦起業務來更是心安理得 極盡誇大煽情之能事
也很想把作戰文書的職務章去重刻成一兵偽造文書
這樣才能確實反映我的承辦業務內容
去年有新聞說花東地區某連長搓靶紙偽造打靶成績被依偽造文書移送法辦
我很慶幸軍法制度改得晚 要不然一罪一罰的話 我現在可能還在獄中服刑
不過仔細想想 當年訂出陸海空軍刑法的人 可能自己也常常偽造文書
總不能作法自斃吧 或是連累長官 早就有預留伏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