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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則發表於 2011-12-05 23:59 - 發短訊 - 加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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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們聯勤勤指部獨立排的編制為56人
排部:中尉排長X1 少尉副排長X1 行政士官長X1 中士政戰士X1 上兵傳達兵X1 一兵食勤兵X1
步兵班X5--> 各班:上士班長X1 下士副班長X1 班兵X8
我們算是比輕裝步兵火力更低的單位 軍官使用30卡賓槍 57甲式8~10把左右 其他都57步槍
沒有手榴彈 但是有CS閃光手榴彈40發
當年有些阿兵哥手拿57步槍都覺得自己很遜 很羨慕陸軍野戰部隊已經都換65步槍
但是隨著時間飛逝 回想起來 我個人覺得還是57式比較好(真的要殺人的話)
遠距離瞄準來打 那種一發一發的力道至今記憶猶存 真的要用刺槍術PK時 應該還是57比較強
但是57甲式我覺得不是很好的武器 算是刑具
我排出軍紀操時 大多要受刑者拿五七甲式 才具備懲戒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