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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呂ㄚ家 於 2011-04-21 22:30 發表
在坪埔下基地時,由於表哥在軍團當士官長,老闆又是在軍團任職官拜中校得遠房親戚
話說不怕官大,只怕官管,所以後來去師部當文書就是趙位中校親戚得幫忙促成得,按後不談
當時本營在第一階段營測完大部分官兵放一 ...
做人是互相的啦
那種動不動就把軍法伺候當口頭禪的官 自己要保重
義務役官兵只要不扯上械彈或貪污有關的罪名 能犯多大的罪?
倒是職業軍人的主官 你自己就算辦公業務費都按規定辦理很清廉
你敢確定你所轄的各種械彈 財產都沒問題瑕疵嗎
看看誰比較容易被軍法伺候
哪個幹業務的要是想不開 向最高層給你點幾下
到時候誰要哭哭啼啼還不知道類
又要找個中間人來說"國家栽培一個軍官不容易 你就放他一馬吧"的屁話
凡事都要講軍法 那軍隊可以直接解散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