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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則發表於 2011-02-17 12:19 - 發短訊 - 加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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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蔡同榮說的,依兵役法頒布行政命令讓陸一特延役一年是違法,沒關係,兵役法裡陸軍是二年,阿扁大總統這樣一減再減,讓三軍都服役不到二年,他用的也都是行政命令。
「陸一特」還是二十多年前到四十多年前的事,我們按時間,先解決最近發生行政命令改變役期的問題。立即發徵召令,把這20多年來所有服役未滿二年的通通補齊,再追訴發扁以行政命令「違法」改變役期的罪行(反正他在牢裡也不差這條罪了)。
小瓜大大:
這事怎又扯上阿扁?
如果阿扁恢復陸一特,歹集就大條了.
他是减役期,馬不是說要採募兵嗎?
這樣永遠口水戰不停;對台灣真的不好.
就法論法,阿扁也發監執行了.
憲法大於法律,法律大於行政命令;這大概大家都知道吧!
那些用違法的行政命令是無效的.
其實在萬年國代時代K黨要修法是很容易的.
國防部當年為何不提修法(我個人認為是黨政軍一體下,國防部太靠勢了)
要不公平起見,找個立委提起被行政命令減役的人員回補未服完的役題.
我想沒有那麼白目的立委吧!
小瓜大大如有失敬請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