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文由 蔡董 於 2011-09-04 23:20 發表
感謝61c大的專業提醒~~~!公證程序是一定要的!!須經大陸公證處公證或是海基會公證!!!!
如果石頭有商業保險的話,壽險及意外險可獲得理賠,最後一筆在大陸的醫療費用,醫療險及意外醫療
可獲得理賠.所以死亡證明 ...
關於這事我可提供一些資訊.
死亡証明要東莞市檢察院,或交警隊開出;然後至東莞地方法院公証處,公証!
帶回台灣後再至台灣海基會送件,海基會再去函海協會,完成認証手續.
公文來返,需要一些時間.
東X殯遺館是肥單位,所有公務車幾乎都是賓士箱型車.
沒親屬証明,去看遺體;要包X包草紙100?
台灣自帶骨灰罈,還是要在那館先買一個;再塞300草紙X包,給燒的技工,他才會讓你入台帶去的罈?
不知撞到他的車是哪裡人,一般台灣人在那跟祖國同胞打官司,贏面較少?(尤其跟當地人)
我說的是4年前的事,現不知有沒有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