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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廢除死刑 ] 投票結果

這王清峰已經超越他法務部長職權所在,政府沒有立法廢除死刑,他任內不執行死刑咧,他是哪根蔥阿,如果想他菩薩請離開這職位吧,法務部長職位換人當了,那些被人殺死的人權何在,跟這些殺人犯講人權,頭殼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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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hiachih 威望 +1 我很贊同 2010-03-10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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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不法,官不官,這個政府我看死刑定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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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死刑 王清峰:憲法保障生命權 【15:55】


〔中央社〕法務部長王清峰昨天撰文,強調廢除死刑不只是未來式,更是現在進行式。她今天進一步表示,憲法的精神絕對不是要剝奪生命權,暫緩不執行死刑「何來違憲違法」?

法務部自2005年12月後,即未再執行死刑,目前台灣共有44名判決定讞的死刑犯,仍羈押在看守所。

因推動廢除死刑引起爭議,王清峰罕見在深夜發出名為「理性與寬容─暫停執行死刑」的公開信,強調廢除死刑正是為確保生命權;她今天進一步指出,寧可下台,任內也絕不會批准任何一件死刑執行。有立委認為,王清峰不依法執行死刑,就是違法、違憲。

有人建議不必在這2年有大選時強推廢死,王清峰接受中央社專訪時表示不以為然,「拜託,台灣哪年沒選舉,我就是想好好講清楚,不能再鴕鳥了」。

王清峰說,其實她發現,只要講清楚推動廢死的配套 (如終身監禁等),越來越多人已改變「殺人償命」的觀念,確有立委也不再堅持反對廢死。

對於外界指既然現行法律仍有死刑,就該依法執行,否則就是違法違憲。王清峰語帶激動說,現行憲法規定,生命權必須保障,縱為防止妨害他人自由、維護秩序等理由,也只能限制、不能剝奪生命權,「我豈能雙手沾滿鮮血」?

至於刑法第127條規定「有執行刑罰職務公務員,違法執行或不執行刑罰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王清峰說,司法定讞案件,如獲赦免、聲請釋憲,都可不執行,何來違法?而刑法第127條,適用對象是負責執行的檢察官或監獄官,不是負責擬定政策的政務官。

此外,王清峰也不認為一定要訂相關條例,為暫緩執行死刑賦予法源。她說,以日、韓2個超過10年沒執行死刑的國家,還分別有102、60名死刑犯未執行,日、韓也都沒有訂暫緩執行法源,她的責任是在暫緩執行死刑的時間裡,提出完整配套,爭取民眾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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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有保障生命權,那些被殺的人的生命權在哪,占著茅坑不拉屎也就算了,還搞些有的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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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都要跟上潮流,難道我們不能有自己的風格嗎,死刑是讓那些犯下大錯的人有機會認真反省自己的時候,如果廢除死刑,那大家都敢殺人犯罪,社會治安更沉淪了,王大媽阿王大媽~~你真該入地獄去,等你到了地獄後你大概就後悔當初沒選擇天堂了。
如果你是致力於讓世上和平減少戰爭的殺戮,那我挺你,但是你卻要給這些罪大惡極的人生命權,我唾棄你,聖人不是這樣當的,當魔作亂於世,佛也要滅魔的,有些事情不是渡化就可以辦到,當大眾生命受到威脅,你選擇消滅威脅大眾的人,還是選擇讓大眾天天提心吊膽去面對會威脅他的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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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forum.news.yahoo.com/topic/tbn_1268288695/article/2486.html
有趣的一篇

好!法務部長楊志良:一定會死人?衛生署長王清峰:一個都不能死話題:王清峰寧願丟官也不同意執行死刑,請問你的看法?

作者:中國馬糟糕 ( 美國牛肉麵|宜蘭縣 )|發表:2010/03/12 11:40[ 檢舉內容 ]
1則回應|瀏覽次數:0


法務部長王清峰說:一個都不能死!衛生署長楊志良說:一定會死人!
?楊志良王清峰這兩個人是不是投錯胎入錯行了啊?
職位對調一下就對了嘛:
法務部長楊志良說:一定會死人!?衛生署長王清峰說:一個都不能死!?就對了嘛!

一定會死人:
楊志良來當法務部長?那死刑犯的執行書大概會不夠他批喔?
一個都不能死:
王清峰來當衛生署長?那打疫苗喪命的同胞可能都不用死了(有王清峰自願當替死鬼啦)?
?楊志良王清峰這兩個人是不是投錯胎入錯行了啊?
?天才入錯行也會變成白癡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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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王固執真的如願搞到廢除死刑,那搞不好將來善良的民眾都進監獄了,外面就留給死刑犯們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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