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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則發表於 2012-10-18 23:06 - 發短訊 - 加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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砲兵戰技和步兵相較,理論上真差一級,如果回顧中國國共內戰或世界各戰役記錄,
當然,軍人戰技亦是可以被操練出來,如陸軍野戰步兵師精誠連非步科營編裝,而是配屬砲兵指揮部,這有們不可呢?
但各位想想,好像又不通,那步兵的專業,和砲兵間的專業,又差在哪裡呢?
台灣可能大多是義務役,役期不長,才會有些問題,建議全面改為募兵役後,兵士前幾年應先配入步兵營完成通科戰技能力,后再轉入其他各專業兵科(砲丶裝丶通丶衛丶運丶兵丶工丶勤),近戰時,不光砲兵要能有步兵般強大自我防禦能力,其實,其他兵科也是一樣的,
如此亦有個好處,為何一樣募兵的自願役(性別不計先),有人天天出操(步兵科)、卻有另一大群冗員坐辦公室吹冷氣?還週休二日呢?入伍當位軍人,當然是要先培養軍人武德,和戰技,並証明自己是位保家衛民的材料,而不是當志願役軍人卻變成是當一位志願役公務員,
ps. 哈哈,當年如果台灣本島進入狀況二,位於新開(旅)一四六師還真會派一排野戰步兵排來我們春日山下,展開步砲協同作戰(哈哈,就是保護我們山上砲兵連,砲陣地啦),當時戰備週有模擬演練過,該旅三處(中校率上尉前來),
我們軍團各直屬單位(如軍砲兵指揮部丶後勤指揮部),沒有配置自己戰略部隊,不像步兵師,有各種直屬師部調度的各兵科部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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