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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兵被記過

偶是參四,五月陸總高裝檢前,常需補寫連隊平日各裝備保養優缺點,
有時需獎懲當事人(主丶副官丶軍官丶兵丶士),不管志願役,義務役一律去鳳山刻獎懲人令,連長照樣被我刻記警告人令,義務役士官兵也照樣刻,要符合裝備保養精神,
當然無效,全都只是裝檢用,也沒正式透過參一向營部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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