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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則發表於 2012-06-18 01:43 - 發短訊 - 加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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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軍友大大好,
六月十七日(日)八點四十分左右,家母不幸遭遇金光黨騙徒,聲稱家中子女會有血光之災,騙徒稱可幫忙解災,但要家母不得聲張取出家中貴重錢財,該幫騙徒以快速手法把家母取出之錢財以報紙包起,再置入我母親手提袋中(實際已掉包),然後要求家母轉頭,不得回頭,過了約五分鐘,家母覺得不對,打開報紙時,只有一堆廢紙,
驚慌無措下,原擔心責罵(放心,我們家人都沒指責,只有安慰家母),經熱心人員報警處理,
一. 警察有帶家母回到現場,並記錄案發地點,位置,
二. 已完成筆錄,並取得報案三聯單
三. 警察有從警察局內台北市巷弄監視器系統庫中,馬上調閱到錄影數位資料,有歹徒清楚影像,
四. 下午,警察來電再開車載家母至刑事局取家母指紋,好分辨袋上可能歹徒指紋?
想請問軍友大大有關一些受害者的法律權益問題,
一. 我們受害者可要求拷貝歹徒影像嗎?
家母錢是未經本人許可下調包,這算竊盜罪?還是詐欺罪(三聯單寫詐欺)
二. 詐騙金額會影響轄區分局反詐騙績效?並視為重點(詐騙老人)案件?或普通小案件嗎?
(受害金額應有超過二十萬以上,但警察只願寫約新台幣十九萬)
三. 家母被騙走為數不少顆25分碎鑽(十年前陸續購入),請問要換算25分碎鑽約等值的新台幣(報案筆錄記載),請問一顆該約如何估計呢?
希望能盡速找到歹徒,不過,老人家身體平安最重要,近日,一定會好好勸家母寬心,就當花錢真消血光之災好,
真很可怕,以前都不覺得會發生在我周遭親朋好友身上,今日於警局見家母眼角流著淚光,自怨自己怎麼那麼不小心,原本怕被家人念,還根本不想報案,或不敢讓我們子女知道!
看著家母於警局驚慌神色,只能想,唉,年紀大的長輩反應慢了,這正是騙徒們最好下手的對象,希望各位軍友們,也一定要叮嚀家中長者,常常聽到騙徒的那幾套慣用手法(回家取財時,絕不能通知家人)!
還好昨日週日,銀行沒營業,只能騙取老人家保管於家中的財務(還有兩只有紀念性的鑽戒和一只鑽表,不計現金部份),只能說,自己不孝,讓母親今日受此災難(心情很不好,一定心中很自責),
請有法律專長軍友,告知建議一些受害者法律權益知識,
感謝各位,也希望各軍友們能務必好好照顧家中長者,
[ 本文章最後由 陸軍野戰砲兵 於 2012-06-18 02:48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