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文由 Guest from 118.231.70.x 於 2012/02/14 10:17 發表
飛彈部隊就算升格成軍種,再怎麼排也是第五軍種,而不會是第四軍種,
因為我們有「憲兵」這種下轄步兵、砲兵等兵種的怪物啊,哈哈
讚成,第四兵科已經有了 ( 對了,那海陸部隊算嗎? )
抱歉,憲兵還有裝甲憲兵,保護首長於戰時移動到戰時指揮中心(衡山指揮所),就是裝甲憲兵的職務,
憲兵科,有夠了不起啦 !!! 步砲裝都有了 ... 當然博愛特區中,還有高砲單位,職司反空降,反擊敵、或不明飛行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