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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對於重大犯行的未成年人重罰

各位大大..小弟膚淺不懂法律..所以什麼人權啦..廢死啦..我都是鴨子聽雷..一個懂得自律的人..就算是走路吐痰要判死刑我想也死不到他...一個不懂得自律的人..就算律定了所有刑罰規範準則..他依然是有辦法鑽漏洞...所以問題到底在哪裡?我們這裡談的是一種規範..還是一種問題?

還是這是根本人類存在時都會面對到的問題..做或不做?
深夜時段的西濱公路..我看沒有照像..我闖過紅燈..因為我認為不會對我的安全構成威脅..但是並不代表我不知道交通規則..也不代表我沒良知..我只是在賭我的運氣...跟懂不懂法無關..我很不贊成一句話..不教而殺謂之虐..從幼稚園開始老師都有敎要守規矩..各級學校家長父母機會教育都告訴我們說要守規矩..各位摸摸良心..我們真的天天都守規矩?父母..親友..朋友有敎..你卻不聽..那責任誰承擔?
很抱歉..我個人認為現今教育與媒體如此普及甚至氾濫的情況之下..你說不知道所以才犯法這聽了鬼才相信...
不過我這裡提的是重大刑案的規範..比如殺人搶劫等案例..其他細部行政罰或是六法法規..不在此規範..

既然有敎你卻不聽..那就是敎不會..就讓您學到會為止..大大們..您說是不是好主意..監獄不過是自欺欺人的環境..花了我的納稅錢..養一些危害社會的罪犯?監獄裡大夥結黨更方便不是嗎..多少出獄後在犯罪的罪犯都是跟監獄裡認識的同夥再犯的....這會兒..小弟我倒是想到一個地方..現在大夥都談多元學習麻..開放思考碼..咱們來搞個勞改營..如何..別說這是老共的手段..有時最聰明的辦法無效..就得用最笨的方法...當然勞改營的細部內容尚未思考..就僅先初步提案..各位大大別見怪..也別先深究內容該如何..來日小弟自做個說帖交代云云...

殺人償命..又是句很鳥的話..償的了嗎?

有人會殺人..那叫做過太爽..但是因為自衛..過失..或是義奮動機者..則不在小弟所謂的殺人規範內...
如何賠償?關起來?感化他?小弟冷笑..那不過是浪費資源稅金還有掩耳盜鈴的方法..關起來就沒事?

給我賠!!!從事一輩子的社會服務..國家要開山..鋪路..救災者....先從這些罪犯派到最前線擔任人力工作..去無償照顧孤苦無依老人的家居生活..如果戒護得宜..就派他們這些有膽殺人沒種救人的罪犯..去癌症末期的病房當清理工.去垃圾清理廠擔任勞力工作..反正哪個地方最缺屎缺人力的..就第一順位派這些人去..等等..等等..腦子清楚的大大們會開始說..這樣戒護成本會花更多..為防堵服勞役時他們再犯罪..要增加更多的人力去戒護...各位我懂我懂..這是個鳥主意..我想說的是..讓這些人為社會付出代價..很抱歉..把他們關起來反而是我在付出代價..他們在裡面過的挺爽的..不用擔心明天三餐吃什麼...自然都有飯吃..廢話哪是我繳的稅ㄟ..他們犯法我在付出代價..搞什麼...

記得宋遠橋先生說過一句話..這件事情如果真是五師弟幹的..那10年內我們七兄弟給人各自必須做下10件大善舉(詳見倚天屠龍記)..這句話讓小弟映像很深刻..錯了能改當然很好..很多更生人都很成材..當初是一時糊塗..但是不成材的罪犯..我們總要讓他們有被強迫學習的機會..而且時間至少20年..

您犯下的罪行..至少要用二十年來償還國家社會..哪那麼好命關起來或一槍斃了..就沒事了..您得對社會付出貢獻..才准您死...所以..我們是不是該好好想想..用什麼樣的方式還有內容.來執行他們對社會償還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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