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文由 剛A 於 2011-05-09 23:44 發表
吳珈慶最近不要回來就好,可以過幾年再回來,到時候如果還要他去服兵役,
就學那個欠幾百億不還的「老實人」說的:我的國籍久沒用就失效了啊!
這不是他最近不要回來就能解決的..兵役法有規定再限期內如果沒有回來服完該服的兵役.視同逃避應盡義務.是會被發布通緝.變成通緝犯的.一旦變成通緝犯.那就是幾10年不能回來.旅遊.探親.或者奔喪.反正就是不能進台灣就對了....怪只能怪他自己太衝動.忍個一兩年.把兵役服完.到時候他愛入哪一籍..沒有人能限制得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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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老貓 於 2011-05-09 23:57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