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個人一些淺見:
如果服兵役是國民應盡的義務大家都沒意見的話....就讓他像個平常人...不受干擾的盡他的義務吧!
如果連當個替代役也如同出席金馬獎頒獎...即使自己不失控...他的左右鄰兵何其無辜,要24小時活在鎂光燈下,大家或許清楚當兵的事。可不是24小時都是〝可以告人之事〞!
他能指揮的動同袍。這也表示他的人緣還不錯;或許也有領導天份。真的跟電影─艋舺無關吧!一個好演員就是要演什麼;像什麼。不是嗎?
對於緊迫釘人的媒體。有感而發...或許跟拍是為了自己的飯碗,讓人有著不得不的體諒。但不留餘地的的跟拍真的需要如此嗎? 這真的是大家要的或當事人要的嗎?將心比心,換作自己被人當作『楚門的世界』我想沒人受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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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Jen 於 2012-02-17 19:18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