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人,非常〝希望〞別人體量自己的一時之便、一己之私。卻無法對等的體諒別人的一時之便、一己之私。
如果大家守秩序、規定;更加包容別人的一時之便、一己之私。就不會有那麼多糾紛了!
下次您正在如虎口的馬路上衝鋒陷陣的當下。試著用不同角度看事件,也會有意想不到的收獲。
見人紅線路停....或許車主正有急事...如小孩突然暈車還是要挫賽.....
見人占用殘障停車格......或許車主也有輕微的智能障礙......
反正只是想想;能讓自己好過一點,也不傷害人,應該無妨吧!
長官;規定的制定一定有其道理及必要性!每一個人當然要遵守。只是站在台北的街頭〈其實熱鬧的都市或市集都差不多〉,分秒都有人違停、佔用道路.....看到別人的違規相較自己遵守規定而受累,當然不舒服....只好換個角度看人性的自私...不必拿他人的過錯來懲罰自己吧?
這也是我不得不的〝體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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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Jen 於 2011-11-29 18:51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