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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江國慶案人員獎勵 空軍註銷

聯合晚報╱記者洪哲政、吳志雲/台北報導】 2011.05.26 02:56 pm

  

國防部北部地方軍事法院裁定江國慶案開始再審,終於啟動平反程序。圖為江母流淚緊抱兒子遺照的畫面。
報系資料照
經遭冤斃的空軍士兵江國慶母親委律師於2月10日申請再審後,國防部北部地方軍事法院上午以江案顯有重大爭議為由,裁定開始再審。江國慶冤獄案正式啟動平反程序。對此,檢察總長黃世銘上午表示,江國慶是86年8月13日槍決的,他希望再審案能於今年的8月13日完成,以告慰江國慶及其家屬。

若平反 最高可獲3000萬元冤獄賠償

黃世銘上午並表示,如果國防部北部地方軍事法院未來將江國慶判無罪,而軍事檢察官也不再上訴(再審案是由軍事檢察官聲請的),該案就較能在很快的時間內定讞,獲平反。並據此聲請冤獄賠償,最高可獲三千萬元賠償。

至於再審裁定為什麼拖了這麼久?國防部軍法司長周志仁少將解釋,軍檢2月10日收到江母委律師提案後,北部地方軍事法院檢察署就提出再審需求。

軍法司司長周志仁表示,在許榮洲起訴後,軍法司立即協調軍檢取得卷證,並於上午針對江國慶案再審開啟,按法律規定會在3天內、即下周一會確定,按軍事審判法規定,31日就會立刻簽署法庭,據聞江母所委全權律師也已申請閱卷。周志仁透露,非常上訴雖同時提出,但司法單位已傳達將以軍方法院重審結果優先。

保防官等24人功獎 國防部今註銷

此外,國防部發言人羅紹和也表示,當年在江案涉及濫權包括柯仲慶等24名保防軍官與相關人員所獲功獎,國防部已於中午前完成註銷。

國防部也發出新聞稿,指民國85年間原空軍作戰司令部士兵江國慶強姦殺人等案,日前經江兵之母王彩蓮及國防部北部地方軍事法院檢察署軍事檢察官,均為江兵的利益聲請再審,經該院審查後,認聲請有理由,業於上午裁定開始再審。

北部地方軍事法院指出,依目前掌握的具體新事證,江案原確定判決認定江兵行兇的事實,顯有重大爭議,業已影響原確定判決的結果,而認本件聲請有理由,應為開始再審之裁定。

國防部北部地方軍事法院進一步表示,俟裁定確定後,因江兵已死亡,毋庸言詞辯論,逕由江母及軍事檢察官以書狀陳述意見後,依法判決。

【2011/05/26 聯合晚報】@ http://udn.com/
最高可獲3000萬元冤獄賠償.有總比沒有好啦.最少江媽媽後半輩子不用煩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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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上大大

不好意思啦.偶素認為啦.偶們不是兩方當事者.也不素檢察官.法官,不要分色彩啦

看看吧?後續發展啦.那不素偶們說了算.別壞了後版地和諧啦.繼續話虎瀾.垃D賽啦3Q3Q

[ 本文章最後由 貓哥 於 2011-05-27 00:2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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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國慶案懲處 陳肇敏遭記過
作者: 張德厚 | 中央廣播電台 – 2012年3月5日 上午11:18.
針對空軍士兵江國慶冤死案,國防部已完成23名相關失職人員的行政懲處,包括前後任空軍總司令黃顯榮、陳肇敏及李天羽等3位上將,分別被處以申誡及記過處分;至於求償部分,國防部指出,目前正由北部地方軍事法院求償委員會審議當中,尚未做出結論。

針對空軍士兵江國慶冤死案,國防部完成相關失職人員的行政懲處,23位違失人員分別被依「督導不周」、「禁閉作業失當」及「不當取供」3個類別處置,懲處結果日前已送交監察院。國防部軍事發言人羅紹和說:『(原音)針對江國慶案相關人員的責任,國防部已經針對涉案的情節議處23人,分別核予申誡1次到記大過2次的處分,這些都已經完成懲處在案。』

在督導不周方面,時任空軍總司令的上將黃顯榮被記申誡1次;時任空軍總部政戰部正副主任的李天羽及金國樑都被記小過1次;在禁閉作業失當方面,時任空軍作戰司令部人行處長的何孝慈等6人,分別被處以申誡1次至小過1次處分;在不當取供方面,當時偵辦江案被視為有功的柯仲慶、鄧震寰等9人則分別被處2小過至2大過處份,其中,時任空軍作戰司令陳肇敏被記1次小過處分。

國防部為江國慶案已國賠家屬新台幣1億318萬5千元,並準備向失職人員求償。羅紹和指出,行政處分與求償將分頭進行,求償部分目前還沒有做成最後結論。羅紹和:『(原音)相關人員的求償責任,已經由北部地方軍事法院遴聘社會公正人士,由該院院長負責召開求償審查委員會,目前本案還在審查當中,並沒有對求償對象及金額做出最後的決定。』

針對外界質疑相關人員的懲處是否過輕?羅紹和強調,國防部對於本案的懲處都是秉持實事求是的精神、勿枉勿縱的態度,依據司法及軍法單位調查的事實,檢討相關人員的違失責任,符合依法行政的要求,因此相關懲處應該都算適切。
http://tw.news.yahoo.com/江國慶案懲處-陳肇敏遭記過-031800989.html;_ylt=AuDag4Kr2B7lgsYKTv_6X2qVBdF_;_ylu=X3oDMTNtbDFtdTdrBG1pdANKdW1ib3Ryb24gRlAEcGtnA2IxMjFmMmMwLTBjYTAtM2Q2My04MDUzLTRkNjNlMGY4MmQ2ZgRwb3MDMwRzZWMDanVtYm90cm9uBHZlcgMwZjNkOTg4MC02Njc0LTExZTEtYmRjNy1lMjI4OTc3MDFlNjY-;_ylg=X3oDMTF0aGg1ZmNzBGludGwDdHcEbGFuZwN6aC1oYW50LXR3BHBzdGFpZAMEcHN0Y2F0A2hvbWUEcHQDc2VjdGlvbnMEdGVzdAM-;_ylv=3

真是超無言地都過那麼久了也退伍那麼久了.記申誡記過處分有啥實質意義?趕快向失職人員求償才是重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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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國慶案輕懲卅保防單位核定 有違常情

自由時報 – 2012年3月6日 上午4:28.
〔自由時報記者羅添斌、李宇欣卅台北報導〕軍方針對江國慶案提出二十三人懲處名單,但大多是高舉輕放,遭朝野立委批評官官相護。軍方內部消息指出,軍方人事獎懲作業一向都是由人事單位負責,但江案的懲處作業,卻罕見的是由空軍司令部政戰部保防安全組負責,也透露出這項行政懲處作業,有不尋常之處。

國防部發言人羅紹和表示,江案當年是由空軍的保防部門所發動,如今的懲處作業也回歸空軍保防部門處理,尚屬合理的作業安排。

江母:無法接受這種結果

對於軍方提出二十三人的懲處名單,其中前後任空軍總司令,包括黃顯榮、陳肇敏及李天羽等三位上將,分別處以申誡一次到記過一次處分,江國慶媽媽接受媒體訪問時表達不滿,直言她無法接受這種結果。

民進黨立委黃偉哲痛批,這完全看得出軍方「官官相護」的問題,江國慶案在國人關注最熱的時候,國防部不僅國賠家屬一億零三百一十八萬五千元,也聲請假扣押陳肇敏等八人的財產,如此大動作的辦案,最後竟然是輕輕放下,這還有天理嗎?

綠委痛批:懲處不痛不癢

他認為,外界無法接受這種「不痛不癢」的懲處結果,「為什麼陳肇敏等人當年犯下的錯誤,要讓全民買單?」呼籲監察院儘速調查國防部的失職。

羅紹和強調,國防部對於江案懲處均秉持實事求是的精神與勿枉勿縱態度,依據軍法、司法單位調查事實,檢討相關人員違失責任,以落實依法行政要求,因此相關的懲處作業是適切的。

此外,根據國防部送交監察院的江案懲處報告內容,空軍司令部是在去年五月三十一日召開會議議決,由各權責單位依法定程序辦理懲處作業,並經空軍司令部政戰部綜整各單位懲處情形後,於七月四日簽奉空軍司令嚴明上將核定,完成懲處程序。

至於是由空軍政戰部哪個單位負責綜整資料?相關人士透露,這次是由政戰部保防安全組執行。由於與常例不符,空軍內部對此三緘其口,不願多談。熟知內情人士說,江國慶案「當年就是由政戰部的保防部門搞出來的」,爛攤子當然要由他們自己扛起來。
http://tw.news.yahoo.com/江國慶案輕懲-保防單位核定-有違常情-202811641.html

難怪此次懲處的結果那摩輕~只記申誡一次到記過處分~

原來是自己人包庇自己人哦~難怪官字两張口~這還有天理嗎?

國防部及馬政府應該對此判決發表一下意見吧?追查真理以平民怨這才是王道~不能讓政戰部保防部門~

隻手遮天~人民要的是真像及應該負責之人負起應得的責任

[ 本文章最後由 貓哥 於 2012-03-06 23:28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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