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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妻 不可欺~自作自受

讀取自: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 ... 66/IssueID/20110306
睡友妻 遭囚虐3天
打成貓熊眼 牙刷刷下體
2011年 03月06日 【湯寶隆、林聰勝╱高雄報導】男子楊佳旭不甘好友洪男與妻子有染,不僅撂人把好友海扁成豬頭和貓熊眼,囚禁凌虐3天,以牙刷刷對方下體,還播放佛經要他「自省改過」,並要洪妻付500萬元遮羞費,不料洪妻得知老公外遇,根本不理會。洪男後來脫困報警,警方昨循線逮5人;遭好友戴綠帽的楊嫌被捕時餘怒未消大罵:「我吞不下這口氣才找人修理他!」
警方調查,主嫌楊佳旭(29歲,毒品前科,高市人,無業)結婚7年多,和妻子育有5歲及3歲的兩個兒子,楊妻在市場擺攤賣豆腐製品。5年前,夫妻倆經友人介紹認識賣冷飲的洪男(33歲,高市人),兩對夫妻互動頻繁,常相約出遊或唱歌。
去年10月起,洪男與楊妻暗通款曲,楊妻常藉故外出、早出晚歸,對丈夫逐漸冷淡。今年初,楊嫌開始起疑,追問妻子:「妳是不是『討客兄』?」楊妻在上月25日向他坦承與洪男有染,還要求離婚。
播佛經逼悔過
得知老婆竟被好友「睡」了,楊嫌氣炸了,決定報復。上月28日,楊嫌要求妻子打電話約洪男到高市左營區一處汽車旅館開房間,事先找來4名昔日軍中同袍在房內埋伏;洪男開車赴約,一進房便遭楊嫌等持木棒及酒瓶海扁,被打得鼻青臉腫。
楊嫌邊打邊罵:「這樣當朋友很不夠意思!」洪男不斷否認與楊妻有染;楊嫌愈打愈氣,後來將洪男戴上頭套、搶走手機,並開走洪男汽車,將洪押往楠梓區戴姓友人的6樓空屋囚禁。
楊為了「回應」好友讓他戴綠帽,囚禁期間,以牙刷沾牙膏刷洪男下體,要他「大頭小頭都冷靜」;並用洋酒瓶套在洪男手指上抝摺,以熱溶膠燙手臂等方式,要讓洪男「記憶深刻」;還連續3天播放佛經要洪「自省改過」。不過,囚禁期間,楊嫌仍供應三餐給洪男。
洪妻拒付贖金
之後,楊嫌主動找上洪妻,要求500萬元遮羞費;洪妻得知老公搞人妻,加上也沒有錢,氣得根本不理會。洪男在上周四(三日)上午7時許,從6樓未裝冷氣的冷氣孔鑽出,攀爬陽台到5樓,再搭電梯下樓,就近向楠梓分局翠屏派出所報案。
「很不夠意思」
承辦警官形容,洪男脫困時渾身是傷,「被打得像豬頭,包紮後像『木乃伊』」。警方根據洪男供述,調閱汽車旅館監視影像,鎖定楊嫌自小客車及涉案對象,昨逮捕楊嫌及潘姓男子(29歲)等5人。
楊應訊時怒氣未消,承認指控,並供稱:「我老婆都認了,他還不認,很不夠意思,我吞不下這口氣才找人修理他!」警方訊後依強盜、妨害自由及傷害罪嫌移送。
報復卻犯重罪
偵訊過程中因警局外有媒體,警方考量人權要替楊嫌戴上安全帽保護隱私,楊嫌一度說:「不必了!」他在門口與妻子相遇,兩人還怒目相視;警方後來還是替楊嫌戴上安全帽。
律師葉銘進說,對人進行拘禁凌虐,除觸犯《刑法》妨害自由及傷害罪,分可處5年以下及3年以下徒刑;另結夥犯案,搶走手機及車子則觸犯《刑法》加重強盜罪,最輕本刑是7年以上,「刑期很重,划不來。」
大仁科技大學婚姻與家庭諮詢研究中心主任黃玫瑰表示,「朋友應交心,卻與朋友妻子有染,實在對不起朋友!」但這種事應透過和平理性方式處理,「一旦踰越法律規範,最後都是輸家。」
老婆被好友「睡」了
2006
.男子楊佳旭與洪姓男子結識,雙方夫妻互有往來
2010/10
.洪男與楊妻交往,發展出婚外情
2011/02/25
.楊嫌發現妻子變得冷淡,常早出晚歸,逼問下,楊妻坦承與洪男有染,還要求離婚
2011/02/28
.楊嫌要求妻子把洪男誘騙至汽車旅館,並事先找友人埋伏在汽車旅館痛打洪男,又再將其押至另棟大樓監禁凌虐
2011/03/03
.洪男自行由冷氣孔爬出,脫困報警
2011/03/05
.警方逮捕楊嫌等5人
資料來源:高市楠梓分局


感言:朋友妻,不可欺,這位洪先生自己有錯在先,事後卻敢做不敢承認,楊嫌氣不過而採結夥暴力毆打他,但事後搶走他人物品,對於搶走他人物品可是對楊嫌更不利,罪上加罪!至於洪先生的醜陋行為,雖然被打的遍體麟傷,說實在的不值得好同情的!對不起自家的老婆,反而與朋友的老婆通姦,實在對不起朋友,這種人真是齷齰,下流!
以上是我個人觀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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