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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則發表於 2012-08-05 03:48 - 發短訊 - 加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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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在退伍前(黑軍),因公事跑去中壢613經補庫,
在桃園火車站被憲兵記違紀,只不過回來沒報備,
算是送給連長禮物。
我學弟更扯,當年榭樹飛彈裝備檢查,
全國第一名,總分90幾,
連長還不滿意,把我學弟禁足3個月,
學弟就在退伍前,把補保文件全部燒掉,
算是給連長過年一個大紅包!
當時是副連長把學弟禁足三個月,後來副連長就地升連長,
所以才會有後續發展,
我後伍前為了要銷掉我的積假,就規定18~隔天21算兩天假,08~隔天21算三天假,
才在晚點名時當眾說XXX,連長沒有欠你的假吧?
當場只能說:報告連長,沒有!
可是心裡當場XXX N次方
你認為夠不夠機車?
[ 本文章最後由 昇哥 於 2012-08-05 18:41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