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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國慶案若翻案 軍方將追究失職者

只怕雷聲大,雨點小,再來個 "拖" 字訣......
難怪一直以來,百姓對軍方的說詞都不相信,也就不能怪百姓動不動就找民代來施壓,
如果連這種案都不敢辦, 以前什麼 "不惜動搖國本" 那種的,也就.....,唉!不過是騙騙小孩罷了。

懲處! 絕不能只是行政處份,一定要有刑事的部份。然後不管退役不退役,拔掉你肩膀上的東西,取消你所有的
優惠與福利。

p.s
   如果可以的話,那些動手的人,想必升官發財得很過癮吧! 我想應該來個回報吧!  請長官們給他們一點
   "濕背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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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還是會與 "廢死" 問題扯上,個人看法還是不能因噎廢食。因為問題不在 死刑 本身,而在那些叫屬下去執行 "屈打成招" 策略的 "官"。雖然死刑犯被錯打了之後無法補救,但就算是有誤的 "有期徒刑",即使賠了再多的國賠給 被冤枉者,那能換得回什麼嗎?  時間過了就不見了,青春同樣一去不返,蘇建和案的三人損失的黃金歲月用再多的金錢也換不回。或許以死刑與有期徒期做比較稍嫌不當,但問題是在於如何防止冤獄與冤死的發生,而不是就此廢了這些 法與罰。

而且個人認為一定要殺雞儆猴,如何重懲這些喪心病狂的 官?  讓後來的人 "盡可能" 不敢去犯相同的錯,或許這才是解決此一惡習的辦法吧!  否則,類似的事件不是第一件,應該也不會是...........

引用 TOP

我是比較贊成 現世報 啦(雖然這世上幾乎沒現世報),因為當事人始能得到懲罰。另一方面禍延子孫是比較不合理啦,畢竟前人所做的也不是後輩子孫所能改變的,要他們來承擔是比較不公平。

還有,以往只要有較大爭議的事件,政府都會叫個人出來發表一下,但到目前為止,似乎只有國防部的聲明稿。怎麼不見國防部的長官出來說個幾句話,是不是 "拖" 字 開始發功了.......

[ 本文章最後由 sniper 於 2011-01-30 12:4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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