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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則發表於 2008-12-22 10:09 - 發短訊 - 加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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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 本來就不鼓勵浪費,而且 節約 本就是美德,何況,台灣處於資源極度 匱乏的情況,更應該要如此。
一、用水這種東西本就不該由政府強制設限,猶記服役時,在新訓中心或基地營區沒水時,那種生活環境之差,沒經歷過的人是 很難想像的,而且也會造成環境衛生的 問題。
二、缺水的問題的確有一大部份的責任是在官員身上,濫墾濫伐在台灣的深山有很嚴重的情況,有人在山上蓋別墅、有人在山上養殖、有人在山上.....這一切政府不可能不知道,只是為了選票而不敢得罪。等到颱風來了,山洪爆發出現了土石流,再來說政府沒照顧他們,然後又要動用政府資源來救災,這樣惡性循環當然惡果就要由人民來承擔。山上的資源不是不能適度運用,但這種山坡地就要由 政府 來強制管理。准予適度開發,在法規的規範下,兼顧人民生活及水土保持,一旦違法就依法嚴辦。
否則,這種限水措施一旦真的實施,就像健保費一樣,常常在喊 健保 賠錢,動不動就漲價。但為何不見其從根本做起,先追討各縣市欠繳的保費,再追查那些專門在 "吃" 健保的 醫療院所 及 一些安養機構。只要抓到就撤銷其營業執照(或是醫師的執照)。如果一切都做了卻還是賠錢,那再來檢討費率的問題,抱歉,離題了,只是呼應 序列 長官的說法,水土保持不佳的問題,政府有極大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