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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則發表於 2011-06-22 19:37 - 發短訊 - 加好友 顯示全部文章
今天下班後回到家也有看到這則新聞!
心裡在想:追溯期是25年,現在已逃過21年,那麼換句話說還有四年。
請教各位,該名行兇人員在未過追溯期被逮到,是否還是依軍法審判?
那麼該條罪是否是一律死刑?
懇請諸位軍友賜教!
249三戰群772BHQ 駐地:凌雲崗
忠勤實踐 支援三軍 運輸任務最艱辛 水陸空鐵運 樣樣講技術 我們要精實學校教育 術德兼備發揚運輸兵精神 負責任 勤研究 重創新 莫忘了 軍事勝利運輸為本 發揚吾校精神 發揚吾校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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