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文由 凱咕咕 於 2010-11-28 21:20 發表
這在我那役期時代根本無法成立:
1、不成立...長官要吃狗肉,就要達成"目標"...
2、不成立...放在"路邊"整疊的水泥,不得不依照長官的吩咐,利用晚上搬回它們回連上...
3、不成立...831還在,就是為了解決弟兄們的消"脹"...
4、不成立...每天都要念的口號:反攻大陸,解救苦難的同胞...不得不從
5、不成立...北島酷寒,必靠之解煩、溫暖內心...
五戒....當和尚尚且仍須堅苦為之,何況凡人
1.佛說五戒相經具體說明違犯不殺生戒的三種狀況:「一者自作、二者教人、三者遣使。」(自己去殺生、教導他人去殺生、命令他人去殺生),所以奉長官之命而殺生,並不符合佛說五戒相經提到的三種狀況,不過仍有相關的因果必須承擔,就算沒受持五戒也是一樣。
2.違犯不偷盜戒一樣有三種狀況:「一者自取。二者教他取。三遣使取」(自己去偷、教導他人去偷、命令他人去偷),所以奉長官之命去偷盜,還是不符合五戒相經提到的三種狀況,不過還是要承擔相關的因果,這一樣跟有沒有受五戒無關。
3.佛說五戒相經云:「若優婆塞共婬女行婬。不與直者。犯邪婬不可悔。與直無犯。」(嫖妓給錢就不犯戒)所以,佛陀並不禁止「在家居士」循正常途徑(去831)解決生理需求,如果仍夠「斷淫」當然更好。
4.呼口號不算妄語。
5.飲酒可以懺悔。如果明知自己酒量、酒品不好,還是應該避免讓飲酒成為「殺、盜、淫、妄」的助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