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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則發表於 2011-07-15 03:03 - 發短訊 - 加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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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到這個,小弟有兩件事情跟大家分享
一件是之前就有在版上說過的,在外島要用左手拿手電筒的事情
因為怕新兵緊張,口令還沒喊出口,子彈就先出槍口
而急扣會導致彈著點偏射手的右方,也就是被瞄準物的左方
所以當時都規定,到海防哨所查哨時,打燈號一律用左手拿手電筒,並且要打開大臂按燈號
另一件事聽說最後好像變成不成文的規定?
就是衛兵跟哨長,一人帶槍,一人帶彈?
衛兵槍上的彈匣是空的,真正有彈的彈匣在哨長身上
但遇緊急狀況時來得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