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好了!既然你陸軍承認這是闖入營區,麻煩你們以要堡法來論處,不論處的話換大家狗幹你們,還不准你喊痛!若有現役的陸軍大大還在論壇的話先說聲道歉與對不起喔!這事不辦以後很難辦
金門民襲軍事件 坦承營區被闖入 軍方向國人致歉
不過部長道歉了更是怪,被打的道甚麼歉哩?你要道歉、要狗幹、要精進作為,麻煩你部長去內部檢討去。
整個新聞越看越奇怪,今天承認被闖入營區了,也知道第一波你們制服歹徒了,第二與第三波哩?怎會主官管去一個二級廠然後被打傷?再搞下去,真的會像柯南一樣,一個一個搓破你們的弱點。
說什沒有配槍沒有開槍等等我都認了,就算10個人把守二級廠好了,把這10個人叫出來然後敲鑼打鼓,拿臉盆鬼叫鬼叫,或是吹哨子(現在還有掛嗎?)等等,都可以嚇唬惡少,至少撐到條子的巡邏車來。
又如新聞:上校曰不可以打民眾說……。衛哨守則有規定(以前也要背誦),提到若衛哨生命安全遭到威脅時可以動用武器等等。也就是說事實上法條等等都有規定,你不打刁民卻造成營區士兵被打,你上校要怎樣負責?
艦長的任務除了攻打敵艦外另一個首要任務就是保護自己船員的安全,同樣的,你營區指揮官在應付內外敵人時,有沒有想過也要保全自己的弟兄?我知道你們的「民事」工作是怎樣的運作,
但麻煩你們主官要有基本的軍事常識-保護自己弟兄與單位的財產安全 感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