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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則發表於 2011-07-14 16:35 - 發短訊 - 加好友 顯示全部文章
引用:原文由 野戰文書 於 2011-07-14 15:22 發表
前幾天也有幾個人向林務局申請入山一星期,林務局考量危險不准,他們改申請4小時,結果入山後沒有在4小時期限下山,林務局向消防局報案,台東、高雄消防單位派出多少人找了他們7天,結果7天後他們平平安安,你看這些 ... 如果真是因為這樣子
就真是太可惡了
一定要調查他們到底在山裡幹些什麼事
七天還活蹦亂跳,搞不好帶足了七天份的食物了
陸軍步兵176旅
虎翼幹訓班分隊長
黃龍士官隊8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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