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 中
小
第 1 則發表於 2010-08-23 19:44 - 發短訊 - 加好友
顯示全部文章
印象中當時規定,含受訓必須超過兩個月(或三個月?)以後,才可以掛階,當然必須訓練合格。所以訓期只有一個月者(譬如預算財務士訓),結訓後歸建還必須再等時間期滿才可以掛階,等參一作業統一掛階。印象中掛階好像是每個月一日辦理。若訓期超過兩個月,歸建後也是參一統一作業掛階。
幹訓班因為是部隊自訓,一個羅蔔一個坑,而且訓期三個月,所以結訓時直接掛階應該是可以的。如果是部隊送兵科學校訓練,就一定要等滿三個月之後再由參一統一作業,在每月一日掛階。
這些規定是當時參一跟我講的。可是如果主官有不同意見,可能就會拖托拉拉,反正參一也不敢違抗。
我當時連長是遵守規定,就算結訓人員學藝不精,還市會讓他們掛階,之後再好好調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