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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兵器連觀測兵 於 2011-10-14 12:07 發表
各位大大,後版好像有比較懂法律的軍友。
可以請問,獎狀這玩意,是否屬於公文書?
自行偽造及竄改,有沒有偽造文書之嫌?
報告:簡單一點說,國防部的獎狀上頭有人事命令文號,且該種獎狀是相關個人之榮譽、升遷、敘獎等利益,因此若偽造或竄改致獲得上述利益者,即有觸犯偽造公文書之嫌。若還有其他用途,還可能涉及妨害名譽與詐欺等罪之嫌。若僅作為個人美術、電腦修圖練習使用,無公開、商業、業務等行為者,則尚不至於到觸法之虞,但仍應避免。如獎狀係無人事命令文號、亦無相關機關單位關防、主官管官銜印信、簽名,則較不具爭議,若不涉及不法行為,無涉及損害他人之公共利益,一般是不會主動追究或觸及相關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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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SkyBlue 於 2011-10-14 16:22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