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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則發表於 2013-01-03 23:55 - 發短訊 - 加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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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好像只知道義氣卻不知道意義一樣!人本、廢死都只看到死刑很殘忍,沒人性......
卻從沒去想為什麼會有死刑這個制度,為什麼非得執行死刑不可?其實那些號稱歐美的人
權國家在古代時是有許多極不人道的娛樂或處決方式,現在回過頭來講人權!?雖說人要
往前赱向前看,但說穿了,這些多是沽名釣譽或是附和之人,且其中受害親屬都是少數!
其影響都不及耶穌基督或聖母來的大與有用,其是否表裡一致還不得其解!倒是管起其他
國家的主權.....太放肆!這些人國籍不在這也沒生活在這,在完全不瞭解的情況下如此
放肆真是無禮!在講求禮貌的秧秧大國如此失禮!七刀!
死刑是該廢,但是在找到比死刑更好更有用的方法之前,沒有任何人可以輕言廢死!況且
一直講加害人的人權卻不想想受害者的人權......這算那門子的人權?而且一命抵一命
是報復是野蠻.....???如果是要野蠻的報復那就應該由受害者親屬以加害人殺害被害
人一樣相同的手段來執行才叫做是報復!否則犯了濤天大罪有與社會永遠隔絕之必要者,
通通都關在套房裡,平日吃喝給國家人民供養,生病受傷還要國家人民買單.....這......
這能教化什麼鬼?現在不都流行多方思考、雙向思考嗎?尤其是廢死要求被害人家屬要有
同理心......靠.....是誰該同理誰?廢死就不該多方雙向思考並同理受害人嗎??
去看看殺了七十多人的挪威殺人魔現在的的下場......若臺灣這樣比照辦理,犯罪率不上
百分之二百那就神奇了!廢死?上帝都不廢死你們憑什麼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