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來我就知道我的管制不可能只有三年!而且只要是匪區我都不能出現!但.....計劃改了這麼多,又退了好些年,
應該除了不要去匪區之外應該就沒什麼事了吧!?不過.....照龐副處長的案例來看....事情並沒有想像中的那麼單純。
嚴格來講,部隊的事情最好一字一句都不講不說不論,尤其是現編現現役與機敏,因為這些對敵方而言就算是情報,那怕
是好賭愛色都具有情報價值,當初匪就是打聽到一些關鍵軍官喜好女色的特性,利用女色誘惑後致兵敗或投共!因此部隊
讓外界瞭解的越少當然就越安全!某恐怖團體就是利用電影或國家地理頻道的影片來瞭解美軍找出弱點打擊,因此軍事能
保密到多少就多少!只是...這要拿捏個適當分吋,別動不動就搞白色恐怖綠色恐怖!不過官員真的很奇怪,怎麼會等書出
了才辦?不是事先討論出版尺度或阻止?這時候辦應該來不及了吧!說不定匪軍各單位都買了幾本當教案了哩!不過這不平!
洩密者眾,更不乏上位高官者,怎麼不敢去辦那些真正大老虎呢?他們洩的比龐副處長還大還嚴重吧!但國防部顯然是只挑
軟柿子吃!如果換做我是部長,羅少將除了打掉之外,一干保薦與審核官員幕僚等,必處以重刑嚴辦!否則難收震懾之效尤!
而龐副處長不論是為了什麼,在內容上都應更加小心。不過,不管怎麼說,這案應該就這麼定了,往後咱們在後版分享時可
要更小心更謹慎及節制,以免不小心打破了蜜瓶惹了一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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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SkyBlue 於 2012-06-14 14:18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