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 中
小
第 1 則發表於 2011-08-01 21:53 - 發短訊 - 加好友
顯示全部文章
沒錯啦!有錢可撈他們才不會想要去當兵呢!
不管少男少女殺手可以當多久,反正能撈一年是一年,
等到閃不過兵役了進去混幾個月就退伍了,
退伍後若身價還沒跌再撈個幾千萬銀子來花花!
若是沒價了至少還可以用之前撈到的錢利用剩餘的知
名度開個店一樣可以過生活!畢竟臺灣的國情是崇拜偶像,
多半對軍人也不是很尊重與友善,各位軍友回想當兵時搭
計程車被ㄠ,遇事故被ㄠ等等不公平的回憶就可知!
他們如日中天的演藝生涯怎麼可能會放棄呢?
我個人是覺得賺錢固然重要,但真實的感覺是ㄋㄠ!
沒種去服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