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個人是看狀況
如果旁邊已經有人我會出手幫忙
假如沒人我會打電話通報110或119
多年前去汐止找朋友聊天
要回家的路上就遇上兩輛機車對撞事故
女學生當場小腿骨折另一方兩名學生沒什麼事
當時旁邊圍了好幾個人
而女學生倒在馬路中間
一直喊腳好痛
我把放的車上指揮捧及哨子交給路人先去交管一下
另一方面我去安撫傷患
直到救護車到達
另外交通警就一個人我還協助她丈量現場
不過我什麼資料也都沒留
......................
另一個案例是老人家昏倒路邊
我先測量頸動脈是否有跳動
再打電話給199通報
現場地點、狀況
.................................
PS:好心幫人如果騎車或開車經過遇上
車輛記得距離50公尺以上
再去現場幫忙(避免一些不要的麻煩最好旁邊有路人)
除非有立即性危險不然千萬別去移動傷患
因為我們不知道對方傷勢狀況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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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坦克 於 2010-03-18 00:07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