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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則發表於 2011-07-12 22:12 - 發短訊 - 加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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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槍要領:
1如非情勢異常急迫,應先口頭警告並對空鳴槍警告之
在本島服役時都會交代新到的弟兄
彈匣的的〝空包彈一律裝到第二發〞
就算有狀況立即開兩槍
誰知道空包彈在那一發
重要是自保
在外島是對剛下陣地新兵
要開槍一定要開兩槍
第一槍對目標打
第二槍對空嗚槍
上調查詢問時一律回答先對空鳴槍後才對目標物射擊
我還先對空嗚槍再對攻擊人射擊那我不就成了烈士
2經警告後已有畏服之情況時應立即停止使用
3使用武器應注意,勿傷及他人
4如非情勢確有必要應儘量避免傷及其致命部位
5武器使用後,應將經過情形即時報告該營長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