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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則發表於 2011-08-27 12:19 - 發短訊 - 加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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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陽宅事情發生後,5營立即被丟去下基地,小金門姦殺案發生在82年,陽宅則是83年,小金門姦殺案後,全防區於82年11月中實施軍紀再教育3天,連上校旅長都一起罰站,防區連續2年發生重大軍紀事件.82~84年發生了好多事,印象中還有逃兵逃到太湖的涼亭,一名士官長要去將他抓回,下水游泳中途卻不幸溺斃,83年還有士兵不服管教以刺刀殺傷衛兵後,搶奪衛兵槍枝開槍擊傷連長及安全士官,並攜械逃亡.當時義務役官兵1年僅可返台1航次,士官兵稍有情緒上的問題,多半動刀動槍的,單位裡還有士兵口角衝突,就直接以槍托托擊,導致另員士兵直接緊急送花崗石醫院的事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