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文由 chocho55 於 2012-03-25 13:36 發表
這個應該是要給那位遺孀還有遺複子一點陣亡降士的生活輔助,所比這位遺孀跟小孩的生活都有些照顧,其實這也是真的是蠻可憐的,不過法國政府明顯要比國軍上次那位戰車營殉職連長時的作法要有人情的多了,那時我就覺的 ...
大學士兄:
這兩起事件似乎有一個重點不一樣;這位法軍的女友是已經懷有身孕了,當然也確定是他留的種..
但是孫連長的女友並未懷孕,當時是要求取精做人生受精.
當然國軍是很官僚沒錯,只是孫連長的女友一沒合法配偶身分,二沒懷胎生子,依現有法令的確很難遵照辦理吧?
我並不是為軍方的作法開脫,只是覺得兩事件在這關鍵點上是有差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