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 中
小
第 1 則發表於 2010-04-06 16:29 - 發短訊 - 加好友
顯示全部文章
我來補充射擊指揮...簡稱射指.
射指分為水平與計算.
水平手畫射擊圖報出方向距離,計算手拉射表計算尺決定仰度與裝藥後下射擊口令.
小弟我是105榴彈砲計算長...所以只能補充105榴彈砲戰術.
105mm榴彈炮,最大射程:12500M(射表計算尺最大距離),爆炸範圍20公尺*30公尺
一個砲兵營有2個砲兵連,一個砲兵連有6門榴彈砲
所以,在連集中射擊時,威力大概在60公尺*60公尺的範圍(中間有打不到的漏洞)
第1發砲彈發射以後,不改變諸元,再打第2發,這2發砲彈的誤差有可能在100公尺
對於人員殺傷比較強的是使用"空炸信管",最好能控制在離地面20公尺高度爆炸,這樣可以對壕溝及散兵坑內的人員造成殺傷,(不過以前的空炸信管是計算時間,結果常常在高空爆炸,或是落地以後才爆),後來改用探測裝置,不過製造成本過高,另外還有一種,就是彈頭前面有一個細長的信管,大概有1公尺,這樣就是離地1公尺爆炸...好象很少人用,至少我沒有用過,據說,危險性高.
照明彈,砲宣彈(宣傳)都是用空炸信管
基本上除了照明彈以外,我都一直用瞬發信管.
各種使用情況:
連(營)瞬間:砲車到達陣地,3分鐘內要打出第1發炮彈,這個3分鐘時間要把火砲下車,挖助鋤(頂住火砲,發射時不會移位),射擊計算完成...等工作,第1發砲彈打出後,計算出前進觀測官的座標(前進觀測官跟著步兵走,他這個時間只有大概位置,實際座標要射擊指揮所幫他計算出來),然後修正,直接效力射 ,連是6門,營是12門,用途,跟對方炮兵對打的時候.所以要搶時間,如果被對方砲兵先在附近打了一發,那麽,就要立刻轉移陣地,不然,就要被對方"效力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