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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則發表於 2012-08-20 22:17 - 發短訊 - 加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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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這勉強算是金錢往來,只是不是很好的回憶罷了。
民國73年春節先父與先伯父有志一同各寄了2000元的壓歲錢給我,
當時的司令官宋x濂將軍規定士官兵每人每月向家裡伸手要錢的金額不
能超過兩千元。結果營部的業務士居然就A走其中一包現金袋,等到先父
後來問起有沒有收到壓歲錢我才知道錢被A了,於是請先父拿著郵局執據到郵局
請求調查,結果是妥投,郵局不負任何責任,只好冒著關禁閉的危險(因為金額
超出2000元一倍),向連Poa趙x國報告,連輔再向營poa反應,查了3個月才查出來,
半年後才還我2000元,而且都是稀巴爛又髒的50元和100元鈔票,活像賭桌上的錢,
營輔護短沒對那即將退伍的業務士作任何處分,只是我手中又多了一條小辮子了,
因為我相信:真有須要時,小卒(辮子)也會變英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