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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則發表於 2012-01-20 15:40 - 發短訊 - 加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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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兵我任教學校的校長也在第2波的約談名單中,雖然以50萬元獲
得交保,但是已不再能夠續任校長,目前已派代理校長。
他民國94年7月初任本校校長時就把餐盒業務由員生消費合作社移
至學務處,方便掌控吧!因為負責福利社業務的理監事老師都以老師與
學生的福利優先,不是以營利為目的,而且一切秉公處理,任誰來也講嘸
情,更是不吃、不拿、的擋人財路部隊,因此便當委辦業務被拔掉也是剛
好而已啦!
後來新北市政府規定改採中央餐廚,評選廠商的老師雖然也都鐵面無私,
讓廠商只能憑實力才能得標,無法由個人單獨內定,減少弊端,把關不可謂
不嚴,但是得標之後秮面下的情形既暗且黑,根本看不到啊!
唉!一 世 英 明毀於一個貪字,
實在不值得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