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 中
小
第 1 則發表於 2011-03-06 20:50 - 發短訊 - 加好友
顯示全部文章
個人以為這個主題不甚妥,以下是我的淺見:
1. 基層連隊應該只有輔導長及政戰士有權拆檢來信與去信,由安官來作這件事,
那就是貴連的業務人員失職,除非你就是政戰士正在站安官。
2.人民有憲法所賦予的秘密通訊的自由,雖然軍人因為保密防諜之需要,必須
被迫接受此待遇,但執行此業務時也需暗中進行,更必須視為業務機密予以
保密,豈可洩露書信內容,簡直是不可思議。
以上純屬就事論事之個人意見,蔥花輔仔是這方面的行家兼專家,他應該比較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