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記得當兵時,薪水下士好像1650(含地域加給),中士好像多100元
當時民國70年,上兵只有800多元。
我在金門當兵,有買過兩趟酒回家。從入伍算起滿兩年,能放假10天。
還記得我ㄧ次都買超過一萬元的酒。黃埔大被包能放三層的酒,買陶瓷裝的酒,裝滿約10000元。
買玻璃裝的酒約裝滿7000元。
另外一次,就是移防回台,好像規定一人帶六瓶。
當時發薪水都現金,都自己要藏好,我都暗藏幾個地方,沒有拿去存
幾乎都隨身攜帶現金。
當年,我兩位哥哥都有去金門當兵,帶酒回家,變成一種傳承
大家都互相比較誰當兵省下最多錢,誰帶最多酒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