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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枉被迫多當一年兵 陸一特:賠錢啦

我國於民56年依據兵役法第38條「平時為現役補缺,得辦理臨時召集」,將陸軍部分役男採抽籤方式,中籤者於服役二年後,臨時召集在營續服役一年,依同階級支領薪資,並在召集期滿解召還鄉。此舉係依兵役法施行法第46條規定,陳報行政院核定,行政院於民國56年2月23日令復同意辦理,同時依兵役法施行法48條規定,特種兵臨時召集先後在營服役時間合計以三年為限。
援上,我國軍隊因員額與維持預算控管,必須遵守現員不得逾越暨設編制員額規定,故徵兵採「先退後補」制,致各梯常備兵退補交替間會產生空隙,部隊若非因組織變革,而有建制改編重分發產生滿額的現象,正常狀況下不會有滿編情形出現,如義男員額降低導致徵召不足,基層連隊甚至缺員會逾40%以上,另每年役男徵召數量還涉及人員維持費編列,有時因受國防預算降低或軍事投資採購、裝備維持等預算大幅調增影響,而產生預算排擠現象,必須精算降低人員維持費因應時,直接作法就是調減徵兵員額數,雖等候入營役男已大塞車,但徵兵員額卻不見得能增加,部隊缺員不足現象依然發生。
再者部隊編現情況直接攸關戰力值,相關戰測準則或計畫中不就常見:「進訓受測編現不得低於85%」、編現低於70%屬無效戰力」、「後備部隊動員編成達85%恢復戰力」之類規定條文,再回朔早期兩岸武力衝突對峙的時代背景,可大致瞭解政府為維護國土安全而必須彈性制定兵役法令因應之理由所在,這是我的看法。

[ 本文章最後由 老皮 於 2010-12-23 09:18 編輯 ]

態度:疾風知勁草 板蕩見忠誠
堅持:體能是戰力的根本.意志力是勝利的保証, 戰爭是意志力的競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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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哈密瓜 於 2010-12-16 12:47 發表

果然是"巷子內"的喔!......沒錯!~就是虎尾機場!
當年老爸那一年次的兵源過多....
也許是因為已經有家室才當"國民兵吧 !
聽老爸說入了伍才知當的是國民兵
入伍當晚又回到家..(還騙家人說是逃兵)隔天才去虎 ...
暫且離題一下,我對虎尾地區頗為熟悉與好感,對此地人文景觀擁有很深刻印象,以往曾駐防褒忠,每年因演訓皆會前往虎尾機場數日,周邊的中央廣播電台、眷村、拯民國小都留有足跡,至於鎮內主要街道、市場、小吃與眾所周知的糖廠公園也不陌生,也曾帶家人前往尋幽訪勝旅遊一番,小鎮與基隆旗鼓相當的盛大中元節慶活動更讓孩子留有美好回憶,我要說:您的家鄉真是好!

[ 本文章最後由 老皮 於 2010-12-16 13:23 編輯 ]

態度:疾風知勁草 板蕩見忠誠
堅持:體能是戰力的根本.意志力是勝利的保証, 戰爭是意志力的競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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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國防事務主管機關對相關法令引用過程的陳述:
國防部新聞稿表示,依據民國48年7月31日修正公布的「兵役法」第15條規定,海、空軍役男役期3年,陸軍役男役期2年,但國防部基於兵員補充及維繫部隊戰力,於民國56年依據兵役法第38條,「平時為現役補缺,得辦理臨時召集」的規定,將陸軍部分役男以抽籤方式,中籤者於服役2年後,應臨時召集在營續服役1年,並依同階級支領薪資,臨時召集期滿後解召還鄉。
     另依當時「兵役法施行法」第46條規定,陳報行政院核定,並奉行政院於民國56年2月23日令同意辦理;此外,依兵役法施行法第48條規定,「特種兵臨時召集先後在營服役時間合計以3年為限」,因此國防部一切作為均屬依法行政,於法有據。

態度:疾風知勁草 板蕩見忠誠
堅持:體能是戰力的根本.意志力是勝利的保証, 戰爭是意志力的競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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