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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則發表於 2010-09-29 21:15 - 發短訊 - 加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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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某些地方對軍醫院也有不錯的印象,譬如曾與花蓮總醫院院長溝通過幾次,特別是針對精神疾病患者的診治鑑定作業方面,這類人員在部隊之中有如不定時炸彈,多數幹部因經驗不足或任務繁重,多認為僅係單純適應不良或故意裝病,未能及早察覺萌生徵侯,導致疏忽延醫診治,如若因此衍生自我傷害案件,部隊難以承擔與處裡,也嚴重影響戰訓本務推動,軍醫院在這方面倒是十分重視與配合,送往鑑定者幾乎百分百通過核準停役,至於症狀輕微者則後送聯勤地支部衛生連收容中心療養,部隊因精神疾病患者獲得有效處裡,對防範自我傷害工作助益甚大;另部隊編設心輔幕僚軍官兩名,每週始終保持一名巡迴各營實施心衛宣教與輔導評量,積極幫助基層發掘潛在中、高度關懷群人員,另名心輔官則與軍醫院心衛中心與精神科保持密切互動,隨時協助部隊轉介個案輔導或治療,透過上述模式運作,基層幹部逐漸對精神疾病建立完整正確認知,相對在預防工作推展上也獲得高度重視與效果,軍醫院的功能也獲得相對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