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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 執呼輕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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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白目東 於 2010-04-02 22:05 發表
幹,繞了一圈還不是要記大過!校長還無故被拖下去

我做了一個夢

事情就是,本來都談好了就是,老師記大過,家長撤告,到此為止,結果學校博芭樂,偷蓋起來未通報教育局(好像本來是記兩小過,好像跟當兵記三小過 ...
在軍旅時期,曾有一連隊某新進士兵邋遢懶散不洗澡、不合群,弄得旁人難以忍受,連排幹部也坐視不管,該員後遭老兵連續七次半夜叫起來毆打,營長獲報卻也不積極查處,該兵忍無可忍向總部申訴,經調查屬實後,自營長到打人士兵共計懲處24人(包含法辦4人),如果說,連排級幹部多付出一些關心,主動輔導管理此種行為明顯悖離群體的問題人員,豈會衍生遭毆事件,又事發後營級能立即檢討查處管理失職與過犯人員,並通知家屬到營協處與轉介心衛單位輔導被害人,事情豈會演變到遭受連坐重誠與法辦地步,這是不善團隊管理與危機處理失當衍生後遺的典例。
同理,老師打學生固然不對,民代到校關切公然咆哮也傷害治學有成的好學校,但造成如此傷害必有各方潛因,當應深入追究原因與檢討違失關鍵,如案發前,班導有無透過家長聯絡作法懇切溝通,有無將該生偏差情況轉介校方輔導部門協助處理,家長對子弟不良行為的處理態度有無掌握,該等過程均應做成完整紀錄,而當發生管教失當狀況時,有無立即主動向家長致歉並開陳佈公說明事件始末,取得家長理性溝通處理共識,而且應當立即向教育局反映,教育局亦應指派專人介入事件處理,校方對遭責打學生身心嚴重受創之嚴重情況除應全程陪同就醫,並應建議轉介醫院心衛部門給予專業輔導,教育局應視校方為一體,對此事件發生與處理充分掌握與指導協助,並主動對媒體及社會大眾說明,上述過程為預防與危機處理不可或缺作為,本案錯在處事遲緩與作為消極,以致衍生民代招喚媒體介入,除橫眉豎目拍桌怒責師長,甚又衍生其他家長與民代公開互槓情景出現,學校、師長、家長、孩子受創更深,問題仍懸而未解,我想面對現今社會環境與氛圍,教育主管機關實有責任在預防管理與危機處理方面深入檢討,並應納為主管單位與學校管理者必訓課程,畢竟,教育是建立國家根基大業,老師是推展教育的寶貴資源,學生則是國家發展寄望所在。

態度:疾風知勁草 板蕩見忠誠
堅持:體能是戰力的根本.意志力是勝利的保証, 戰爭是意志力的競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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