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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1 則發表於 2010-03-13 11:54 - 發短訊 - 加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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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照M2_4.2兄所提供圖片,繼續亂講一下,長程狙擊步槍在戰場上有其不可或缺性,部隊的確應予選用編制,但鑒於專用狙擊步槍價格昂貴,狙擊手需長時間培訓,且非直接編制於步兵班內,考量在我國土防衛作戰中,犯敵在兵力上必然遠優於我,本島因高度開發特性使然,依托城鎮埠邑戰鬥不可免,故強化步兵班火力不可忽視,除配賦2至3挺(具)班用機槍與榴彈發射器,使單位時間火力效能可超越敵軍外,另應審慎參酌美軍在伊拉克與阿富汗作戰經驗,檢討研製精準步槍(提升槍管精度、裝置光學瞄準具與前握把、600公尺以內精準命中)配發步兵班,使得步兵連隊僅須挑選優秀射手加以快速訓練後,便可成為建制支援火力利器,用以抵消敵軍優勢,加諸陸軍在建軍上本已極為重視反裝甲戰力建置,憑藉既有城鎮依托,再搭配上述守備部隊完整之精準火力,使得防禦戰力獲得本少利多的加持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