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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則發表於 2011-12-06 10:04 - 發短訊 - 加好友 顯示全部文章
步兵班編裝(制)在75年修訂為11人,班長、副班長各一(皆配賦步槍、3倍瞄擊鏡),餘編成三伍,各伍三人,第1、2伍(步槍伍)伍長配賦班用機槍,各伍配賦66火箭彈1具,第三伍(破壞伍)伍長配賦步槍與鎗榴彈發射筒,伍內配賦一支鐵絲剪與成套爆破裝備。火力班編組為10人,班長、副班長各一(分兼第1、2伍伍長),餘編成兩伍,各伍四人,包含射手、副射手與二名彈藥兵。
態度:疾風知勁草 板蕩見忠誠
堅持:體能是戰力的根本.意志力是勝利的保証, 戰爭是意志力的競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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