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於 本 站
國 軍 臂 章
軍 旅 札 記
後 備 之 友
留 言 版
後  版
檔 案 備 份
 
發新話題
列印

快訊 惡煞夜闖軍營毆人

引用:
原文由 歐貝泰 於 2011-12-23 08:37 發表
太好了!既然你陸軍承認這是闖入營區,麻煩你們以要堡法來論處,不論處的話換大家狗幹你們,還不准你喊痛!若有現役的陸軍大大還在論壇的話先說聲道歉與對不起喔!這事不辦以後很難辦
金門民襲軍事件 坦承營區被闖入 ...
奇怪勒,這個事件處理過程中,怎未見金"東"守備隊政戰處長現身現場,無論民事糾紛處理、軍紀維護、軍事安全、新聞發佈、現場蒐證.......等,不都屬處長職責嗎,這好比之前發生航特部所屬特戰指揮部某主任拒不跳傘案,從頭至尾未見航特部或陸軍司令部主任出面道歉與說明該案政戰主任經管任用與考核的責任一般,當時航特部指揮官又要致歉又要幫忙掩飾,誰不知那位特戰(勤)出身的航特部指揮官在戰訓實務要求上,具一絲不苟與極嚴格態度,這種明顯塞責的情況不僅權責不符,也讓人難以接受苟同呢!

[ 本文章最後由 老皮 於 2011-12-23 12:45 編輯 ]

本帖最近評分記錄
  • 浪花 威望 +10 第一時間的事件版本好像跟後來的版本不同??? 2011-12-23 09:37

  • 浪花 金錢 +10 第一時間的事件版本好像跟後來的版本不同??? 2011-12-23 09:37

態度:疾風知勁草 板蕩見忠誠
堅持:體能是戰力的根本.意志力是勝利的保証, 戰爭是意志力的競賽.

引用 TOP

引用:
原文由 yilitseng 於 2011-12-24 05:32 發表


沒錯,此事甚至不能怪那上校。

75年的時空與現在差很多,我們澎防部司令毛夢漪中將是非常強悍的,當時有漁民酒後闖入漁檢哨毆打值勤的步兵。毛司令執意要到法院控告肇事漁民以殺雞警猴,據我連長描述,被台灣 ...
軍人依憲法使用武器保家衛國,所以不會如同司法警察須制定武器使用法令條文加以規範,故而武器時用時機、要領僅屬行政命令,其使用過程一旦肇生平民傷亡,在法律界定上能否給予充分保障是一大問題,當今社會環境、媒體、中央民意機關乃至政府行政部門對軍隊的態度並不友善,軍隊復受言論自由、政治參予、集會遊行等嚴格限制,在動輒得咎的態勢下,保持低調與過度強調自省(責)儼然成為無可取代慣例,久之當然影響決斷能力衰退,金東守備隊官兵被動處置遭襲事件,便突顯上述這種背景因素長期影響下的負面結果。

本帖最近評分記錄
  • 120砲士 金錢 +2 透徹..冰凍三尺..絕非一日之寒.. 2011-12-25 09:02

  • yilitseng 威望 +5 這才是問題癥結所在。 2011-12-25 05:06

  • 呂ㄚ家 威望 +2 有理!! 2011-12-25 00:53

  • 呂ㄚ家 金錢 +2 有理!! 2011-12-25 00:53

  • 浪花 威望 +10 2011-12-24 20:04

  • 浪花 金錢 +10 2011-12-24 20:04

態度:疾風知勁草 板蕩見忠誠
堅持:體能是戰力的根本.意志力是勝利的保証, 戰爭是意志力的競賽.

引用 TOP

後 備 軍 友 俱 樂 部   All Rights Reserved.

回上一頁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