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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則發表於 2010-05-11 12:17 - 發短訊 - 加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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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來說說,除安調資料外,空勤及防空飛彈部隊因其任務特殊屬性,志願役官士另需建立空地勤人員安全鑑定資料,思想品德、工作績效、家庭狀況、人際關係、金錢支用等必需人、事、時、地、物、如何等俱細無遺登載,甚連動產、不動產與貸款都得註明,每年上下半年各乙次由營、旅級主官親向軍團與司令部提報鑑定情況,上級在提報過程會不斷針對每一個案提出問題,甚有會問到某人何已卅歲仍未婚原因之類的,因而主官對所屬身世背景與考核實況須熟記於心,為能強化印象,除資料詳細程度可以"見資料如見本人"來形容,還得認識每一受考核的軍士官才行,您想想透過這要求能驅使旅長主動認識最基層的班組長,雖然有些繁瑣嚴格,但就推動防範軍紀危安事件、增進領導統御與向心而言,的確幫助很大,更因為這項資料所規範的提報作法,使政戰人員不能一手遮天閉門造車,主官也因必須親力親為參予,督導責任自然得以發揮,促使主官權責與領導威信更見樹立鞏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