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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amosyou 於 2010-10-21 10:53 發表
本來不想回這個議題,我認為這個議題現在在台灣是沒有討論空間的
只要有人支持廢死,馬上就會被支持死刑的人罵到不敢在提
所以我認為這個議題根本還不到公眾討論的階段
前段日子,廢死吵的沸沸揚揚的時候
...
長官您跟一般廢死議題的人一樣 都引用舊數據
1967到2000年 1967真的有點遙遠..
在33年間 以美國的人口規模 只有這樣的死刑人數 背景質數跟目標質數一對照
你就知道因該有更多人獲釋或是逃過死劫,然後..再一次迴圈...
再來 1967年的美國 跟30年前的台灣警察辦案水準 沒很大的差異
因此如果您課堂上有把1967年到2000年每年得處刑人數也告知學生
我認為您的抽樣樣本結果會發生很明顯的差異
如果,您又附上2000年到2007年[目前好像只能查到2008年]
美國的死刑犯跟誤判對照 我想這樣的抽樣水準會比較客觀
畢竟 我們是21世紀的人 統計學已經很精準了,不用自己埋頭摸索
我是堅決反廢死的人,我也承認我立場不公
我在另一版面有發表我年少的經驗,我天性就是嫉惡如仇,即使被劣警毒打過
我現在還是擔任義警...等等以很多志工身分為社會盡一份心
另外一個原因是我有同學在豆蔻年華之際遭遇到不幸 對方是大家族
就因為同學她們家窮請不起律師,只能收下對方的錢後大事化小
抓一個小弟頂罪,然後..繼續迴圈 兇手被放走後依然作著相同的行為
後來這傢伙後來還是因為錯手殺了一個跟他行車糾紛的司機被補
這次的法律跟檢警不好呼弄,但也是弄了4年才定讞 無期徒刑
13年就出來了 像這樣的人渣都不能定他死刑
這樣的經驗,讓我無法對被判死刑的人有任何憐憫
另外我親叔叔,是流氓,他年輕時幫人入獄被管訓
回來後跑車 因為細故把同車行的司機眼睛打爆一顆
關了3年就回來了,乖了四年後在廟口跟人家口角
開貨車把人撞死[用輾的]業務過失致死 賠錢[司機互助會]
沒關,後來過幾年又開資源回收場,為了回收價錢
又把人打成殘廢 一審判3年 2審判2年半 現在還在上訴
一拖又是4年了..這樣的人比善化强哥還可惡吧..但是他還是怕死刑
所以在法官跟檢察官面前跟他私下判若兩人...
這樣的例子比比皆是,說都說不完 有人能幫這些被害人的家屬多想一下嗎?
我舉一件我親身參予的殺人魔案件 在2001年殺人魔溫焜龍共劫財劫色3人姦殺2人
自己坦承猥褻女學生4人[含2個未成年學生]竊取財物不計其數,他在88年殺害
第一個賀姓理容小姐並且棄屍銅鑼山區後並未悔改,而是繼續為非作歹,在90年
又殺害强搶劉姓女子財物後在致銅鑼山區姦殺並在棄屍數日後回去焚屍滅跡,
期間又在入侵民宅竊盜時強姦女屋主,如果不是被鄰居發覺可能又是一條命
被捕後在羈押期間還教唆弟弟在食物夾帶工具器械意圖越獄,
他犯下的這些令人髮指的罪行,就因為張姓女法官的上天有好生之德,在2006年
以無期徒刑定讞,也就是95年修法前,因此,他順利的話2014年就放出來了
如果支持廢死的人願意接納他,讓他搬去你家當鄰居[不用住你家,同社區也可以]
我會認為真的發生奇蹟,從此閉嘴不再認為死刑犯是洪水猛獸
因為根據獄中心輔師跟刑事警察局的心理專家依據經驗跟溫嫌表現行為都同意,
他的再犯率高達80%,出獄後的適應期犯罪率更高達85%
如果這樣的數字不能赫阻廢死的人願意接納他的心意,我還能說什麼呢?
話說..如果學長您課堂上問您的樣本,如果廢死後,死犯出獄後願意讓他當你鄰居
您認為支持的人會剩多少?
不是踢館也不是冒犯,我們教授也在課堂上作過類似的試驗,其中一題是
[如果廢死後以類似永久無期徒刑的方式處置,您支持嗎?]
答案是跟長官差不多,有比單純廢死多一點人
但題目加上[只需要加一點點税,就能支持廢死後的永久囚刑]
支持廢死的人比原先最早的一拍兩瞪眼還少...
畢竟.樣本是研究生,已經有經濟壓力的經驗,跟沒經濟壓力的學者或是樣本來比
經濟面也是廢死做法要注意的一個因素,要花錢養死刑犯,一定沒幾個肯
但是如果出子彈錢,我可以全出,相信很多板上的軍友都會跟我搶著出
在面對已經窮盡救濟途徑的惡徒,子彈錢真的比養一輩子省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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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呂ㄚ家 於 2010-10-21 20:42 編輯 ]